那鴻書第三章拾穗 【鴻三1】「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充滿謊詐和強暴,搶奪的事總不止息。」 “流人血的城”。尼尼微以其對待被征服之人的殘暴而知名——砍斷肢體、處以刺刑、斬首、火燒和堆積屍體。“搶奪的事總不止息”。亞述的生存之道是搶掠別國。──《雷氏研讀本》 「流人血的城」:指亞述人嗜殺成性,殘暴地對待戰俘。 「謊詐」:指貿易或戰事上的詭詐,事例見王下18:19-35。──《串珠聖經註釋》 這流人血的城(參閱結廿四9)。在古時,首都是代表該國的。尼尼微是亞述的京城,是充滿暴力的,十足代表亞述帝國。 這是一個充滿罪惡的地方,謊詐是外交的政策,以手段製造國際間的矛盾,培養他自己的權力。強暴就是以戰爭奪取各國的財富。戰爭的目的在於搶奪,所以完全是強盜的行為,這樣的罪行總不止息。──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流人血的城。該城草菅人命,沒有絲毫良心的不安(見結24:6,9;哈2:12)。在亞述的紀念碑上,大量描述俘虜如何被剝皮,斬首,活著被刺穿,手腳被懸掛,慢慢折磨至死。這些和其他非人道的做法,暴露了這個國家的殘酷。在王家的碑文上,不斷吹噓他們殺害了多少敵人,帶來了多少俘虜,摧毀和掠奪了多少城市;土地荒蕪,果樹被毀。 強暴。希伯來語是pereq (“暴力行為”),指亞述人對被征服的民族的強暴。第1節最後指出尼尼微的統治者不停地掠奪其受害者(見賽33:1)。──《SDA聖經注釋》 ●此處所記載亞述的暴行,與聖經以外的史籍所載完全吻合。 ●「謊詐」:指貿易或戰事上的詭詐。──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1~3】1至3節一段描寫亞述人的殘暴。先知形容為“流人血的城”,被擄到亞述的他國之民在此為奴為婢,或遭慘殺,或遭剝皮。“屍首成了大堆”:有位亞述王曾自誇殺人無數,把抗命不降的百姓殺盡,人頭堆在城門口如山般高。──《啟導本註釋》 【鴻三1~4】此處所記亞述的暴行,與聖經以外史籍所載完全吻合。──《串珠聖經註釋》 【鴻三1~7】惡貫滿盈:尼尼微的罪是她傾覆的主要原因。──《串珠聖經註釋》 【鴻三2】「鞭聲響亮,車輪轟轟,馬匹踢跳,車輛奔騰,」 “鞭聲響亮”。驅策瑪代和巴比倫的馬匹。──《雷氏研讀本》 侵略者進攻的軍隊,戰車迅速飛馳而來,馬匹在鞭策之下踢跳,使車輛更加威武地奔騰。這些戰車在古代石頭鋪成的街道上,必成為十分喧嘩的聲音(參閱珥二5)。征服者如此倡狂的來侵犯,如入無人之境。罪惡者在這種情形之下,竟然沒有反抗的力量,連保護自身的安全,也無能為力。實在令人慨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鴻三2~3】形容亞述人好戰成性,到處征伐,殺人成堆。──《串珠聖經註釋》 ●2~3此段「屍體」出現三次,強調其殺戮之殘暴。──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3】「馬兵爭先,刀劍發光,槍矛閃爍,被殺的甚多,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著而跌倒。」 刀劍因轉動而發光,槍矛舞動,成為閃爍的光亮,那些刀槍好似鐮刀一般,將禾稼割倒在地,那麥穗實際是生靈,被殺的甚多。 屍首太多,堆積成堆,軍隊任意踐踏,在屍首上奔走,有時甚至絆跌。一幅十分可怕而可悲的戰場圖畫。──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鴻三4】「都因那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慣行邪術,藉淫行誘惑列國,用邪術誘惑多族。」 指出亞述在宗教上的罪行。 「美貌的妓女」:指尼尼微城內所敬拜的偶像。這些偶像崇拜往往與淫亂和行邪術有關。亞述國用武力征服列國之後,必定引誘列邦敬拜他們的偶像。──《串珠聖經註釋》 “美貌的妓女”大概指尼尼微愛情的女神伊斯塔,用比喻此城的物欲的放縱引誘許多人去那裡犯罪,學他們拜偶像。──《啟導本註釋》 淫行常指敬奉偶像的迷信舉動。亞述以宗教的方法引誘以色列及其他國家陷在罪惡之中。(參王下十六章)。邪術與淫行都屬於迷信與屬靈的背道,也指貿易與外交的詭詐與欺騙。邪術是巴比倫特別發達的,亞述一定也有這樣的迷信。 「誘惑」原意為「賣」,即賣為奴隸,這是亞述對多族的罪行,使人們因宗教迷信而陷入罪中,甚至淪為奴隸,供亞述主子任意驅使,最後終於走向滅亡之途。──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淫行。喻指偶像崇拜(見結23:27;何1:2;4:12,13;何5:4)。偶像崇拜是亞述毀滅的另一個理由。由於亞述的偶像崇拜非常淫蕩,故“淫行”是一語雙關(見王下9:22注釋)。──《SDA聖經注釋》 ●「美貌的妓女」:指尼尼微城內所敬拜的偶像。這些偶像往往與淫亂和邪術有關。亞述用武力征服列國之後必引誘列國敬拜其偶像。或指尼尼微城本身,尼尼微的守護神是伊斯他女神,因此「妓女」可以用來指此女神與其所代表的尼尼微城。 ●「誘惑」:原文是「賣」。──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4 尼尼微犯罪】此處提到尼尼微的罪惡,其實際罪行不明。然而,這些賣淫和行巫術都是眾所周知的暗喻,用來描寫蹂躪他人的城市或國家,因為巫師和娼妓都是加害弱者、易受誘惑或疏忽之人。這種誘惑人的娼妓形像,其他例子包括啟示錄十八3的巴比倫,以西結書十六15~22與二十三2~8的耶路撒冷。這裡可能也是指尼尼微城的守護女神伊施他爾,其儀式與傳說常包含露骨的性活動。這也可能指亞述人所建立的繁複政治網路,企圖要擴展對古代近東大部分地區的掌控。 西拿基立的使者拉伯沙基嘲弄希西家(賽三十六),提到埃及與亞述爭權奪勢(賽三十六4~6),而較小國家被劃入條約、附庸,導致貧窮與滅亡。顯然亞述人經濟上剝削敘利亞─巴勒斯坦的自然資源,也可用於那鴻所列的尼尼微罪狀(見:啟十八14~17)。──《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5】「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 本節仍繼續以妓女為隱喻,予以羞辱。揭起衣襟蒙在臉上,是姦淫者所受的刑罰(耶十三22、26;結十六36及以下;何二3、9)。據說這也是亞述對待婦女戰俘的方法。衣襟指長袍的下擺(參閱出廿八33、34;賽六1)。 「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神要在列國面前,暴露亞述的醜態,因為他們的罪行,羞辱別人,自己必蒙羞。這是公義的報應。──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與你為敵。見鴻2:13注釋。 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注釋。 揭起你的衣襟。直譯是“掀開你的裙子”(見賽3:17;47:3;結16:37;見耶13:26注釋)。由於尼尼微的“淫行”(見鴻3:4),神視她如妓女,以最羞辱的方式懲罰她。──《SDA聖經注釋》 ◎少有用「為敵」如此強烈的言詞來宣告審判,想來尼尼微城罪大惡極,居然讓神用此詞。──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5~7】再次宣告神對尼尼微城的判決。 「我與你為敵」:尼尼微城必在列邦中展露醜態,公開地被侮辱及奚落。這全是她惡貫滿盈的結果。──《串珠聖經註釋》 神要懲罰羞辱亞述,沒有人為尼尼微的覆亡難過。──《啟導本註釋》 【鴻三6】「我必將可憎汙穢之物拋在你身上,辱沒你,為眾目所觀。」 「可憎汙穢之物」有三種可能的解釋。這是指糞土丟在街上的,為汙穢之物。這也可指戰事中的屍體,被棄在街頭,也為人們掩鼻的。這更有可能是偶像之物,因為偶像無用,只成為可憎汙穢之物。這將成為公開的羞辱,眾目昭昭,使別國都受警戒,因為這是信奉偶像的結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污穢之物。希伯來語是shiqqus ,“可厭之物”,通常用來指與崇拜偶像有關的事物。 眾目所觀。七十士是“公開的例子”(見太1:19)。先知繼續使用妓女的比喻(鴻3:4),預言尼尼微會遭到暴徒的恥辱和折磨(見結16:37-40)。──《SDA聖經注釋》 【鴻三7】「凡看見你的,都必逃跑離開你,說:‘尼尼微荒涼了!’有誰為你悲傷呢?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 「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任何地方都尋不見。這是指喪禮中可以雇用人來舉哀。但是人們看到尼尼微的情景,都急速地逃跑離開,誰也不願逗留,連可雇用舉哀的人都找不著。這是多麼悽慘的情形,但是罪的後果就是這樣。──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必逃跑離開。喻指將有極大的懲罰臨到尼尼微,恐怖得令觀者匆忙離開。 有誰為你悲傷呢?這一句反問句,暗示沒有人會為她難過,因為她罪有應得到(見耶15:5,6)。──《SDA聖經注釋》 ●尼尼微作惡多端,眾人見其下場只有欣慰,沒有人會為之悲傷。──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7 無人安慰】有位學者(Becking)主張那鴻書一些審判宣告與附庸條約的詛咒類似。他從這一節看出是亞述的詛咒,謂死者將無人關注其亡魂,為其潑灑奠酒。──《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8】「你豈比挪亞們強呢?挪亞們坐落在眾河之間,周圍有水;海作他的濠溝,又作他的城牆。」 “挪亞們”。即提比斯,上埃及的首都,在主前663年被亞述劫掠。提比斯象尼尼微一樣,“坐落在眾河之間”(位於一條河上)。提比斯所在的河是尼羅河。──《雷氏研讀本》 「挪亞們」:又名底比斯城,是上埃及的首都,座落在尼羅河的兩岸,築有運河,貫穿城內,故先知描寫此城周圍有水,形成一天然保障。──《串珠聖經註釋》 “挪亞們”又稱底比斯,為埃及古國南部的首都,位於尼羅河上游,看<參考資料>“寫作時期”條。先知預言,尼尼微城的命運將和挪亞們一樣。──《啟導本註釋》 「挪亞們」直譯為「亞們」之挪,亞們是挪城的神明,這是臨海的城,距離挪弗(Memphis)之南四百四十哩,為埃及的名城,北端只相距一四○哩,在第十九朝代(1580-1205B.C.),挪弗曾為首都。挪城離此不遠,可能是一個重鎮。 水是它天然的保障,在防守上一定十分鞏固,其中的居民一定也憑藉這樣的保障。其實那城卻是不堪一擊,以後還是很快湮沒在歷史的廢墟之中。──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你豈比挪亞們強呢。希伯來語是No''Amon ,意為埃及的阿們神之城,即上埃及的底比斯城(見耶46:25;結30:14-16)。這座名城有眾國王的墳墓,有巨像和人面獅身像,有卡納克(Karnak)和路克索(Luxor)的大神廟及其大柱子和柱廊,矗立在尼羅河畔,就像底格裡斯河邊的尼尼微。那鴻在這裡警告尼尼微,在上天眼中,她與底比斯一樣壞,很可能遭遇相同的厄運。底比斯於西元前663年被亞述國王亞述巴尼拔(Ashurbanipal)所消滅。 海。指尼羅河。(見賽19:5;耶51:36)。這一節的結尾處是說尼羅河及其運河成為底比斯的“城牆”,或防禦工事。──《SDA聖經注釋》 ●「挪亞們」又稱「底比斯」,是上埃及的首都,座落在尼羅河的兩岸。──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8 底比斯(和合本:「挪亞們」)】嘲弄尼尼微的同時,那鴻提醒他們另一個有堅固防禦的城市,底比斯(挪亞們原是希臘文,希伯來文沿用)無法抵擋亞述巴尼帕的亞述軍隊於主前六六三年進攻。古實的統治者坦塔馬尼(Tantamani,主前664~657年,第二十五王朝)於六六四年控制了底比斯和挪弗(Memphis),招致亞述人的攻擊,因為亞述人支持當時北方尼科政權(遭坦塔馬尼處決)。在亞述猛攻之下,坦塔馬尼在底比斯抵擋了一陣子,隨即棄城逃至納帕塔(位於努比亞地方)。 底比斯位於挪弗南方三百二十五哩處(也就是開羅南方十五哩)的尼羅河東岸,有著像尼尼微一樣的壕溝和其他精心建造的防衛系統,給人一種牢不可破的幻覺。此外,如同尼尼微一樣,它也是個聖城,獻給亞孟神,城內包含了雄偉的卡納克神廟群。──《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8~10】史有前例:先知為了表明神宣判的真實及臨近,引用了挪亞們敗亡的史實為證。──《串珠聖經註釋》 【鴻三8~10挪亞捫是何地方?】 答:挪亞們No-Amon意思是太陽神亞捫之地,這是古時埃及的一座堅固京城,或稱為挪No(意分別,結卅14,耶四六25),即提比斯的別稱Thebes。在此城內廟宇廣大而華麗,是崇拜亞捫神的城,時在主前664年,被亞述王亞述巴尼帕耳Assur-Banipal遠征進攻擊破。因其罪惡滿盈,受到神的審判。先知那鴻在預言中,以此城作為例證,來警告尼尼微城將有同樣的遭遇,(鴻三11~19)。在他發出預言以後約30年,果然這一座亞述帝國的首都尼尼微罪惡之城,被巴比倫的軍隊圍攻入侵而大施毀滅了。此事約在主前607年,神對這兩座大城的刑罰,先後都已應驗了。——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鴻三9】「古實和埃及是他無窮的力量;弗人和路比族是他的幫手。」 提比斯象尼尼微一樣,轉而尋求其藩屬地區的支持,但卻無用。“弗”可能是北非東部的索馬利蘭(Somaliland),“路比”是呂彼亞。──《雷氏研讀本》 除此以外,挪亞們還有埃及人、古實(即今蘇丹)人、弗人及路比(可能是今天的呂彼亞)人為親密戰友,互結同盟。雖然如此,她竟然在主前六六三年被亞述王亞述班尼帕一舉殲滅,而尼尼微的命運,註定要步挪亞們的後塵。──《串珠聖經註釋》 根據歷史的考據,古實曾一度統治埃及,這是在第二十五朝代(712-663B.C.),那時挪城是首都。所以古實與埃及相提並論。 弗人和路比族都曾出現在創世記第十章。弗是含的第三子(十6)。他們曾在推羅(結廿七10),又與埃及有關(結三十5;耶四十六9)。路比族可能與創世記第十章十三節的利哈比(Lehabim)是同義字。他們怎麼能成為埃及的幫手呢?可能是貿易上的交往,使埃及的財富增多。但是財富增多,國防增強,仍無法避免歷史的浩劫。──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古實(英KJV版為埃塞俄比亞)是古典時期的努比亞,或現代的蘇丹(見創10:6注釋)。底比斯毀滅時,統治埃及的國王是聖經中特哈加(Taharka)的繼承者和侄子他努塔蒙(Tanutamon)。在舊約中,特哈加被稱為“古實王”(見王下19:9注釋)。他屬於埃及第二十五王朝,即埃塞俄比亞(古實)王朝。 埃及。埃及人和努比亞人形成了“無窮的力量”,或“不可勝數”(代下12:3)。 弗人。許多埃及學學者認為是在蓬特。但是亞述學學者認為是在利比亞的某一部分(見結27:10注釋)。 路比族。利比亞人(見代下12:3注釋)。──《SDA聖經注釋》 ●「古實」:今日之「蘇丹」。 ●當日古實人控制底比斯。 ●「弗人」、「路比」:可能是今日的「呂彼亞」。──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9 古實、埃及、弗人、路比族為盟邦】當底比斯被亞述人征服時,它和埃及是由古實(努比亞)王朝(第二十五王朝)所統治。努比亞的首都是納帕塔(在尼羅河第三、第四險灘之間,底比斯南方八百哩處,今日蘇丹境內)。古代路比(利比亞)大致是沿著亞曆山太港以西的海岸,但包括了尼羅河穀以西的大片沙漠。弗就比較難定位,最可能的結論是,弗是利比亞的別名,用在一起指的是古代埃及西部,以今日利比亞國為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9~10】“古實”在埃及之南,即今蘇丹。“弗”和“路比”都在非洲北部,與埃及在當日都為挪亞們的盟邦。但挪亞們遭亞述人進攻時,埃及人和這些盟友都救不了它。──《啟導本註釋》 【鴻三10】「但他被遷移,被擄去;他的嬰孩在各市口上也被摔死。人為他的尊貴人拈鬮。他所有的大人,都被鍊子鎖著。」 亞述人向提比斯人所作的,不久也會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雷氏研讀本》 這樣的名城被擄,居民成為奴隸。嬰孩被摔死,這是古時戰爭中最殘酷的舉動。為滅絕兵源,敵人每將男嬰摔在牆上或岩石,使他們腦漿四濺,慘不忍睹(參閱王下八12;賽十三16;何十三16)。 那些尊貴人是貴冑,但現在淪為奴隸。人們以拈鬮的方法把他們當作物件一樣分開,佔為己有(參閱珥三3以及俄11)。那些人,所謂「大人」也是指有地位有權勢的人,成為戰俘,被鍊子鎖著拖走。──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被遷移。底比斯的力量和她顯然無限的資源,包括她盟友的幫助,都救不了她被擄(見第8節注釋)。 被摔死。古代施加於被征服城市的常見暴行之一(見王下8:12;詩137:9;賽13:16)。──《SDA聖經注釋》 【鴻三10 為尊貴人拈鬮】當埃及的領導人被迫投降,他們如同奴隸般,與其餘劫掠之物一起被發配給亞述指揮官。分配劫掠所得的方式,包括拈鬮,見於荷馬作品《伊里亞德》、馬里文獻,與約珥書三3。──《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11】「你也必喝醉,必被埋藏,並因仇敵的緣故尋求避難所。」 “喝醉”。即在審判中承受神的忿怒。“被埋藏”。整個尼尼微城都埋藏了,直到1842年才被發掘出來。──《雷氏研讀本》 「喝醉」:代表失去抗拒的能力。 「被埋藏」:指躲藏起來。──《串珠聖經註釋》 “喝醉”:喝了神忿怒的杯。“埋藏”:找地方躲避神的刑罰。──《啟導本註釋》 這是神的忿怒,人因罪喝下神忿怒的酒,甚至醉倒(參閱哈二16;耶廿五15-27;俄16;結廿三33及以下;賽五十一17-23;詩六十3;哀四21)。他因逃避敵人,要尋求避難所。他們以前專追趕別人,好似猛獅追逐別的小動物一般。現在他們被人追逐,成為驚弓之鳥,到處逃遁,設法避難,卻找不到避難之處,經常處在驚恐之中。──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你也必。先知轉而對尼尼微說話。 被埋藏。可能指尼尼微沒有抵抗的能力。──《SDA聖經注釋》 ●「喝醉」:表示失去抗拒能力。 ●「被埋藏」:指躲藏起來。──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12】「你一切保障,必像無花果樹上初熟的無花果;若一搖撼,就落在想喫之人的口中。」 雖然她有堅固的保障(參寫作背景),但也無濟於事,必被攻下,正如人搖撼無花果樹,收取熟透的無花果一般的容易。──《串珠聖經註釋》 描寫此城雖堅固,敵人來攻如搖撼果子已熟的樹,果子紛紛落下,垂手可得。──《啟導本註釋》 這裏的保障,必為防守之要口,為阻擋敵軍進攻的,可能不是指城門。但是這只像初熟的無花果,成熟之後無法久留在樹上。所以稍經搖撼,就會掉落下來(參閱彌七1;賽廿八4;耶廿四2)。這保障也經不起搖撼、震動,都會紛紛如果實落下,供人吞喫。──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鴻三13】「你地上的人民,如同婦女,你國中的關口,向仇敵敞開,你的門閂,被火焚燒。」 防衛者因懼怕而變得軟弱,象“婦女”一樣。──《雷氏研讀本》 城中居民雖多,都如婦女般沒有戰鬥能力。城門大開,讓敵人長驅直進。 「門閂」:指用來鎖緊城門的橫閂,這裡代表全城的防禦。──《串珠聖經註釋》 亞述人必軟弱如婦女,無抵抗能力。“門閂”為城門的橫閂,門閂被焚,敵軍可以長驅直入。──《啟導本註釋》 災難來到,連防守尼尼微的將士都失去男子漢的勇氣,好像婦女一般的軟弱(參閱賽十九16;耶四十九22,五十37,五十一30)。城門被焚,燒著門閂,城門必無法再關緊,不但城門,連關口,或最重要防線的入口,還不能緊密地關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鴻三14】「你要打水豫備受困,要堅固你的保障。踹土和泥,修補磚窯。」 諷刺的警告。縱然進行一切防衛修補措施,也難逃劫運。──《串珠聖經註釋》 尼尼微若要防守,用水問題一定得解決(猶大也曾因戰時貯水,可參閱賽七3)。供水充足,他們還可維持一時的安全。要堅固保障,還得重修與建造。缺口必須堵塞、填補,城牆到處都需加厚,使其堅固,經得起炮火的襲擊。修補磚窯,再作磚來供建造之用。──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要堅固。即加強防禦工事的薄弱之處。先知用諷刺的語氣,要尼尼微人為長期的圍困做好一切準備。 磚窯。直譯為“磚模”。──《SDA聖經注釋》 【鴻三14 預備受困】古代近東城市的防禦工事包括土制的堡壘,有坡度的斜堤,以及建立于石塊根基上,以曝曬乾燥的泥磚製成的高聳城牆及閘(厚可達二十五至三十呎)。然而,風雨侵蝕這些牆,必須不斷地修補。需要成千上萬的磚頭,花費多不勝數的時間製造。 許多皇家年表和碑文提到修補建造城牆,是重大成就。在預期將受圍攻的情況下,這顯得更為重要。尼尼微的城牆是由西拿基立王建造,周長約七哩半。受圍攻時,確保有足夠水量供應也很重要。 尼尼微的水主要來自河水以及相連的水道,但供給可能受到城外包圍的敵人破壞。此處的打水指的是將城中的大蓄水池裝滿。──《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14~15】先知笑尼尼微城的人,無論如何準備都大劫難逃,考古學家發現,城中宮殿、房舍都遭大火焚毀。 “蝻子”為蝗蟲幼蟲,增長甚速。──《啟導本註釋》 【鴻三15】「在那裏火必燒滅你,刀必殺戮你,吞滅你如同蝻子。任你加增人數多如蝻子,多如蝗蟲罷!」 考古學家證實那場“火”毀滅了尼尼微城。攻擊者好象“蝻子”(蝗蟲)一樣,徹底毀壞那地。參看約珥書一章4節的腳註。本節最後一句話可能是叫尼尼微人象蝗蟲一樣加增人數,防衛自己的城,但那是他們沒有能力去做的事。──《雷氏研讀本》 人的勞力是徒然的,一切防守的工事無濟於事。火與刀劍是毀滅的力量(參閱申廿八22;士一8、25,二十37、48;撒上三十1、14;王上九16;賽一7;耶卅四2;摩一4及以下;何八14)。 「任你加增人數多如蝻子!」也許指軍隊的增多,防守的力量無論怎樣增強,都於事實無補。──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在那裡。雖然對防禦工事進行了必要的加強,“火”仍將“燒滅”這座城池。考古學證明這個預言已字字應驗。 蝻子。希伯來語是yeleq ,指爬行無翼的蝗蟲(見詩105:34;耶51:14,27;珥1:4;2:25)。先知在本節和下一節中,顯然用這個比喻說明尼尼微會突然而徹底地遭遇毀滅,就如蝻子吃盡植物一樣。 任你加增人數多。雖然亞述人集結軍隊,多如蝻子或蝗蟲,卻幫不了他們。──《SDA聖經注釋》 【鴻三15~17】蝻子、蝗蟲、螞蚱等是東方人十分熟悉的小昆蟲(參珥1:4注)
, 它們的群體性很強,往往以盈千累萬的姿態出現。那鴻先知以這些小昆蟲形容亞述的軍兵(15)、商賈(16)、首領、軍事首領(17),他們雖然眾多,也是無用,當劫運臨頭之時,他們都遠走高飛,各散東西了。──《串珠聖經註釋》 【鴻三15~17 蝗蟲的暗喻】有史以來,大群的蝗蟲就定期侵擾近東。牠們源自沙漠與草原地區的無翼蚱蜢,而當其族群數量成長,就變成有翼的蝗蟲,其數量之多,進食、交配與產下大量幼蟲的時候可遮蔽日光(見:出十1~20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16】「你增添商賈,多過天上的星;蝻子喫盡而去。」 「去」:原文作「飛」,指亞述人如蝻子一般,吃光田裡的土產後便飛走。──《串珠聖經註釋》 亞述商賈雖多,到末了會象蝗蟲攜帶積儲財寶遠颺。──《啟導本註釋》 商賈增加,財富增多,使國防增強,商賈的數目甚至比天上的星還多,照說可解當時的困難。但是蝻子一來全都喫盡而去。那些侵略者將尼尼微搗毀之後,只搶掠財寶,便呼嘯而去,無意將這荒廢的城重建,這大城最後的命運似乎已經註定了,不會再有復興的希望。──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鴻三17】「你的首領,多如蝗蟲;你的軍長,彷彿成群的螞蚱:天涼的時候,齊落在籬笆上,日頭一出,便都飛去,人不知道落在何處。」 “你的首領”。你的軍事領袖。──《雷氏研讀本》 朝中官吏,軍中首領,在大難來臨之日,也會象商人一樣,把財寶卷起,逃去無蹤。──《啟導本註釋》 戰士或文書成群,設防的事定是十分周密,他們人數之多,如蝗蟲一般。他們的「軍長」(可能與首領同義),也多得不可勝數。 天涼的時候螞蚱不能有很多的活動,只雲集在籬笆處,一有陽光,有了日頭的熱氣,又活動起來。這些軍事領袖在戰時也是如此不安。最後卻不知他們的去向。他們或棄陣逃跑,流亡在異地;或臨陣戰死,「人不知道落在何處」,他們也都這樣消失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軍長。希伯來語是taphsarim ,意為“泥版刻寫者”或“文士”(見耶51:27注釋)。這裡指高級將領。這些官員經常在紀念碑上被提到。如同蝗蟲在“天涼”時失去活動力,這些亞述的領袖和將領在該城的危機中會顯得無能為力。亞述的軍隊只好“都飛去”,即毀滅和消失。──《SDA聖經注釋》 ●「蝗蟲、螞蚱」:是當地人熟悉的小昆蟲,群體性強。──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17 首領與軍長】處那鴻用廣為人知的亞述職稱來指朝臣和文官(可能是一個行政官員的泛稱)。當時代的記錄顯示尼尼微城將破之際,有些由亞述烏巴列二世所帶領的官員成功地逃到哈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18】「亞述王啊!你的牧人睡覺,你的貴冑安歇,你的人民散在山間,無人招聚。」 “你的牧人”。你的政治官員。──《雷氏研讀本》 「牧人」:指首領(參串17)。──《串珠聖經註釋》 「睡覺」、「安歇」:指死亡(參串28)。由於首領死亡,人民四散流離,呈現一幅國破家亡的淒慘圖畫。──《串珠聖經註釋》 貴冑安歇,貴冑是軍事領袖,他們也在靜止的狀態中,不能再活躍。這種安歇,當然不是安逸或安樂,而是動彈不得,幾乎與上列的「睡覺」同義,也受了死亡的轄制。睡覺與安歇都指死亡(參閱賽十四18;詩十三3,七十六5、6)。 牧人與貴冑包括所有的領袖,後者為軍事方面,而前者為行政首長,小至一城之首領,大可指一國之君。他們死亡,一切都全部解體。 人民散在山間,是因城市戰亂,他們在外流逐。他們那似羊群,牧人既離棄他們,他們就四散在各處(參閱王上廿二17;結卅四6;亞十三7;民廿七17)。這將是最後的情景,無可挽救。──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你的牧人睡覺。這裡指國家的領袖們,要麼在崗位上沉睡,要麼真的死於戰爭,故以“睡覺”來指死亡。 散在山間。領袖沒有了。尼尼微人再也不能有效地抵抗敵人。──《SDA聖經注釋》 ●「牧人」:指「首領」。 ●「睡覺」、「安歇」:指「死亡」。── 蔡哲民《查經資料》 【鴻三18 亞述王的身分】由於那鴻書的年代並不明確,無法推知這最後一篇神諭中的亞述王是指哪一位。大多數的學者認為最早的可能年代是主前六六三年底比斯城被攻破後不久,而最晚可能是六一二年尼尼微城實際陷落時。 那鴻書可能是六二七年亞述巴尼帕死後,亞述帝國開始分崩離析時,為鼓勵猶大人民起來反抗而寫。這裡所指,另有可能是尼尼微城攻破時的亞述王辛沙依士坤。──《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鴻三18~19】這一段預言亞述的徹底消失。“牧人”指國家的領袖。“睡覺”、“安歇”都指死亡。“損傷無法醫治”:致命的傷。尼尼微被毀後從未重建,長埋黃土。亞述人的兇暴,當日大家身受其害,聽到倒下的消息,萬人拍掌。──《啟導本註釋》 【鴻三19】「你的損傷無法醫治,你的傷痕極其重大;凡聽你信息的,必都因此向你拍掌,你所行的惡,誰沒有時常遭遇呢?」 聽聞尼尼微毀滅的消息,所有人都會感到高興。──《雷氏研讀本》 「損傷無法 ...... 極其重大」:尼尼微的覆亡,並非短暫的懲戒行動,像神對猶大國傾覆一般,乃是徹底的毀滅,永無復興的希望(參串30)。對那些受欺壓、受迫害的國家(例如猶大國)而言,尼尼微的滅亡著實是極大的喜訊,值得拍手稱慶。 「你所行 ...... 遭遇呢?」或作「誰沒有受過你不斷帶來的傷害呢?」──《串珠聖經註釋》 傷痕可指國家元氣的損失(參閱摩六6;賽三十26以及耶八21)。有時也可指個人(箴十六18,十七19及十八12)。 人們看了拍掌,是一種幸災樂禍的態度(可參閱賽五十五12;結廿五6;詩四十七2,九十八8)。那些人所以有這樣興奮的態度,因為感到公義已經伸張,神已為他們申冤,報應的事已經實現。亞述的惡行,曾在許多邦國與人民中循環。這惡似乎永遠沒有過去。但是尼尼微敗亡,使這惡性的循環得以中斷,從此以後,罪惡不得再張狂。這是最後的事。──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那鴻書》 無法醫治。直譯為“沒有減少”,或“沒有減輕”。 信息。希伯來語是shema`,意為“報告”(見創29:13;出23:1;申2:25等)。這裡說周圍國家聽到尼尼微陷落的消息後,都高興得鼓掌,因為亞述的不斷行惡和無情壓迫結束了。先知以確定的語氣結束他的信息。亞述曾有過蒙恩的日子。但現在向它提供憐憫是沒有用了。──《SDA聖經注釋》 ●「你所行....遭遇呢」:或作「誰沒有受過你不斷帶來的傷害呢?」。 ◎初讀那鴻書,不懂神為何如此殘忍,執意與尼尼微成為敵,定意傾覆此城。直到最後,先知用一種平安的語氣宣告尼尼微過去了,這個歷史上殘忍有名的國家結束了。我才想到這竟是一個禮物,那些在此殘忍政權統治之下的人民,終於可以安息了,可以拍手慶賀了。── 蔡哲民《查經資料》 |